【海南拟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物业费】
据海南日报,4月2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官网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拟将开展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4月20日至5月20日对外征求社会意见。意见稿提出,该业务提取条件是缴存人家庭在我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在海南省内的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来源: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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