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新政3月1日执行 物业费、契税都能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缴存人在12个月内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每间隔12个月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物业费支出。
来源: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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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缴存人在12个月内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每间隔12个月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物业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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