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抽蓄偷工减料问题处罚决定:三家企业被罚】
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分别为18731734.66元、5万元、100万元。
来源: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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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分别为18731734.66元、5万元、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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